“皖剧”一词最早见于民国七年(1918年)8月30日上海《时事新报》所刊载的《参观秦淮剧场记》一文。作者“幻我”在文中记述了南京江南贡院周边剧场林立的情形,并提到当时新开设了三家剧场:皖剧场、梆子剧场和山东剧场。作者首先参观了“皖剧场”,描述其规模颇大,“白布围成一圈可达数亩”,门口还有人大声招揽观众,喊道:“三个铜板看皖剧,描的趣,唱的趣,看看才子佳人《合同记》”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合同记》正是黄梅戏的传统剧目之一。
至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安庆本地报刊上已出现“皖戏”的演出广告。例如,安庆钱牌楼华林剧场曾在报上刊登“皖戏(剧)”广告,宣传的剧目包括《上竹山》《游苏州》《劝姑讨嫁》等,演员包含著名演员王少芳(即王少舫),王少舫开始唱京剧,后来才唱黄梅戏。说明当时的安庆已经“京黄同台”了。
1938年初,一批文艺界人士筹建“安徽皖剧团”,并制作“安徽皖剧团演员章”(今存于中国黄梅戏博物馆)
进入民国三十年(1941年)以后,安庆当地的《安庆时报》多次刊载以“皖剧”为名的戏曲演出广告,上演剧目有《秦雪梅》《何氏劝姑》《张朝宗告槽》《花亭会》等黄梅戏传统戏,参演者包括著名黄梅戏演员王少舫。该报还刊登了由王少舫、丁永泉(丁玉兰)、丁翠霞等组成的“平皖剧团”的演出信息。所谓“平”指京剧(旧称平剧),“皖”即皖剧,也就是黄梅戏。该团演出剧目包括《凤英自叹》《珍珠塔》等。
展开剩余67%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《安庆时报》又出现了王少舫、丁永泉、丁翠霞等人“平皖合演”(亦称“京黄同台”)的演出广告,其中所演的《蔡鸣凤辞店》等剧,均为黄梅戏经典剧目。
即便在新中国成立以后,“皖剧”这一名称仍被延续使用。陆洪非在《黄梅戏源流》一书中提到:“直到解放初期,还保留了这个名称,有时与黄梅调并用。”例如,1951年4月5日《皖北日报》一篇报道写道:“这次民众剧场黄梅调《仇深似海》的演出……是给皖剧向新的道路发展打下了基础。”
此外,1951年4月拍摄的《安庆市民众剧场全体职员合影》照片右下角明确写有“新皖剧”字样。图中可见著名黄梅戏演员丁永泉、丁翠霞、王少舫、王少梅等人,这也成为“皖剧”即黄梅戏的重要历史见证。
1953年安徽省从安庆抽调丁永泉、王少舫、丁翠霞、严凤英等著名演员,成立“安徽省黄梅戏剧团”。自此,“皖剧”这一安庆地方戏曲剧种被正式名称为黄梅戏。
至于安庆地方戏为什么会被命名为黄梅戏,2016年9月8日《鄂东晚报》上一篇题为《黄梅人为黄梅戏剧种定名》说明了一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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